今年来,在查办危害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犯罪案件413件,其中贪污贿赂300万元以上案件50件,立案侦查重大、特大渎职犯罪案件215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人员174人,其中厅局级22人。 昨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汇报2016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明年工作安排。 电信网络犯罪批准逮捕499人 今年,全省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523人,提起公诉39701人。其中,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罪犯,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698人,起诉1944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犯罪嫌疑人6894人,起诉8880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172人,起诉3977人。 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走私、内幕交易、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84人,起诉2782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76人,起诉615人。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499人,已起诉151人。 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89人,起诉822人。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58人,起诉575人。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4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11人;依法支持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达成和解347件。 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89人,不起诉85人。 查办“蝇贪”、“蚁贪”等309人 今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59件,1726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171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5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查办危害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犯罪案件413件,其中贪污贿赂300万元以上50件,立案侦查重大、特大渎职犯罪案件215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人员174人,其中厅局级22人。 查办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政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相关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388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立案侦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09人。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嫌疑人36人、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74人、行贿犯罪嫌疑人187人。 追回境外在逃人员18名 开展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开展打击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共追回境外在逃人员18名、境内在逃人员83名。 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9件、撤案53件;决定追加逮捕333人、追加起诉34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53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86件。 监督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9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建议1208件。 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9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9件;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7件。 此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2名。 全省处理23名违纪干警85735名老赖被“限高” 截至11月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852175件,同比上升5.18%;省法院受理15231件,上升32.16%。 昨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全省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5795件 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5795件,同比上升1%,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2949人,对13449人判处缓刑、管制、拘役和免予刑事处罚。严厉惩处故意伤害、盗窃、走私贩毒等罪犯6440人,惩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517人。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在审理三起省部级大要案和张家诚、张小普等一批厅级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犯罪1203人。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救助刑事被害人,化解信访案件1178件。 审结220365件商事案件,同比上升3.15%,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1702人。 组建全省破产审判专业组织,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东北特钢等破产案件207件,依法清理一批“僵尸企业”。全省法院依法严格审理市场监管执法等各类行政案件12501件,同比上升26.30%。 诉前化解占新收民商事案件15% 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涉互联网金融等案件89624件。 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案件6172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41件,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7806.9万元。 全省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234624件,通过刑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结案10481件。加大诉前化解力度,诉前化解案件占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的15%。2016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612514件,同比上升15.53%,审限内结案率达99.02%;省法院审结10008件,同比上升20.27%。 71574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法院与银行、公安、交通、工商、银监等部门联动对接。 今年共发出查询申请500万余次,冻结11236笔,资金达22.38亿元。联合44家单位将71574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发布“老赖”名单,对85735人限制高消费。 今年共执结143388件,同比上升26.69%,执行到位金额561.73元。 共处理23名违纪干警 省法院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打造的“实体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具备了网上立案、查询、送达、投诉等功能,已节约当事人费用3000余万元。 此外,畅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维信等多种渠道公开、推送案件流程信息7万余条。依法在判决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79306份,访问量突破50万人次。对社会关注案件网络直播2924件,点击观看量20余万人次。 全省法院开展违法违纪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共处理23名违纪干警。 我省退休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涨6.75%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比上年提高6.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0.5%。预计全省新建商品房同比增长10%,去化周期比上年底缩短5.4个月。 昨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省政府领导通报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和常委会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提案156件,占总数的25.9%。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比上年提高6.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0.5%,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1%和13.4%,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60余万人,城乡低保家庭取暖救助实现全覆盖。 关于加强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我省实施“三去一降一补”,在去产能方面,化解钢铁产能602万吨,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化解煤炭产能1361万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去库存方面,引导房地产去库存,预计全省新建商品房同比增长10%,去化周期比上年底缩短5.4个月。在去杠杆方面,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扩大资本市场资源供给,降低杠杆率。在降成本方面,采取减税降费措施40多项,取消、停征、减免、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1项,取消和降低涉企收费标准1100项。在补短板方面,专项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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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夜再迎锦绣天。元宵佳节,在棋盘山盛京灯会,在北市场皇寺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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