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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保底”30%

2016-11-28 20:04|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57|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妹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 我省拟应用型试点高校师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8,实验岗位教师占比不低于15%。应用型专业师生比不低于1:22,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30%。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去年11月到今年3月,辽宁省先后遴选两批21所高校、200个专业启动向应用型转变试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介绍,我省对于应用型试点高校来说,师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8;具有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实验岗位教师占比不低于15%,参与实践环节教学的教师占比不低于40%;专业教师中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不高于20%;专业教师中“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不低于30%。
  高校的专利授权数量、与企业合作专利数、专利转化率、专利转化产值、成果转化率、在辽转化率、咨询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率等,也都纳入到应用型高校的评价要素中。
  应用型专业的师生比不低于1:22。
  专业教师中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不高于20%。
  专业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不低于30%。该专业的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30%。
  应用型试点专业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选题应该面向企业、行业的生产实际;由企业导师与学校导师联合进行指导。
  此外,该专业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对口就业率、毕业生薪酬、在就业单位的影响力、用人单位的评价等,也都将纳入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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