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千呼万唤始出来”形容《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似乎一点也不为过。 《意见》的出台,在意料之中,却似乎比预想的迟到了一些。 但不管怎样,在未来的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里,P2P行业也终于从“灰色空间”中走出来,成为受到法律保护及约束的行业。此后,P2P平台也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在体量、质量上得到双重提升。 自2013年起,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先后在金融领域“跑马圈地”,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迅速涌入公众视野,唤起了一阵“全民理财”的热潮。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P2P借贷平台的数量接近700家,与2012年同期相较增长了5倍多。 而就在P2P平台野蛮扩张的期间,尚无国家部门对这一行业进行责权明晰的监管,致使这一行业一度成为政策法规的“真空区”。 自此,高于20%的超高年化收益、以及高达20%的平台跑路率,成为大众对P2P行业的一般印象,大部分人对这一行业保持观望状态,既不急于否定,也不会过大投入。 直到今天,《意见》出台后,P2P平台才终于得以正名: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14年,国家就已经召集相关部门撰写了指导意见。但出于多方面原因考虑,该意见迟迟没有发布。 直到2015年7月17日,大众才终于得见这一规定的庐山真面目。国家而之所以《意见》不发,是不希望在这一行业市场竞争并不充分的状况下,提早扼杀了可能产生的合理商业模式,局限这一行业的发展空间及规模。 未来一段时间内,《意见》明确了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重点打造建设的领域,在管理模式、制度建设、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出台相关的规定, 势要将引导互联网金融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随着P2P平台的“正名”,这一行业的发展既会迎来发展,也将面临挑战。随着行业的成熟,P2P平台也将逐步受到大部分民众认可,成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利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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