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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供暖公司互踢“皮球”如此来回折腾苦了业主

2013-10-10 09:55|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95|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我在今年1月1号买的房子,前两天去交取暖费,物业却告诉我必须把从去年11月份开始的取暖费补齐才能收今年的取暖费。可那时这个房子都不归我所有,我凭什么要交这两个月的取暖费?”昨天上午,家住旅顺的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在交取暖费时的遭遇。
  黄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1号,他在旅顺开发区华通五期买了一户房子,“因为房子是清水的,又快过年了,所以我没急着装修入住。”黄先生说。春节后,他进行了装修并搬进新家。前两天,他到物业交钱,“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我,要想交今年的取暖费,必须将去年的取暖费补齐,否则今年就不给我们供暖。”黄先生说。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必须得把从去年11月份开始的整个取暖期的取暖费都补齐。“要知道去年11月、12月时,这房子都不是我的,凭什么要我交取暖费。”黄先生与物业据理力争,可物业的态度非常坚决。
  昨天上午,记者与华通五期的物业公司华通物业取得联系。一位姓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只是代旅顺开发区供暖公司收取暖费,收多少都是供暖公司规定的,有什么异议应该向供暖公司反映。记者于是联系上旅顺开发区供暖公司,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表示,华通物业的确是代替供暖公司收钱,但业主什么时候入住供暖公司无法掌握。“虽然原则上取暖费的收取不能分段,但房子都还不归自己所有,却得交取暖费的确不合理。不过,这位业主有问题还应该与物业或开发商协商,因为直接面对业主的还是物业,有什么问题也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与我们联系。”徐女士说。
  随后,记者就供暖公司的答复再次询问华通物业的于姓工作人员。与最初肯定的答复不同,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是物业公司负责接电话的,相关情况得问领导。当记者要求采访物业公司领导时,对方表示目前领导不在家,同时也不知道领导的手机号码。对此,黄先生十分无奈:“供暖公司让找物业,物业又让找供暖公司,不补齐就不给供暖,这样下去吃亏的岂不只能是我们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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