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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A区公租房下周就可办理入住了

2013-10-10 09:55|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75|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2012年12月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进行现场公开摇号所确定的泉水A区公租房(第一批)实物配租2000户入围家庭从10月15日可以办理入住手续了。
  入围家庭根据排号顺序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间:每天8:00~12:00,13:00~16:30。
  办理地点:泉水A区公租房小区服务大厅。入围家庭可以乘坐45路、42路、21路、联营车(兴工街至泉水服务中心),在半岛欣座站下车。
  咨询电话:保障中心提供了几部咨询电话,入围家庭如有疑问可以进行咨询。电话:39662028、39662015,物业:86758082。
  此次入围的2000户家庭将入住泉水A区公租房,办理期限为10月15日~10月22日,入围家庭按照曾公示的顺序号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签《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6个月租金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每份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16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出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本人签名)。如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亲自办理,可由被委托人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申请人委托书原件(二份)及以上材料代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6个月租金(每月租金按照合同标明的最终测量建筑面积乘以20元/月)、月租金标准三倍的保证金(2400元)、取暖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预交电费(100元)等相关费用(需携带足额银行储蓄卡及信用卡刷卡缴费,原则上不收现金)。
  申请人不去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市住房保障中心房屋租售处处长王建告诉记者,入围家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情。
  首先是时间,当日未能按时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并按序进入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办理顺序将排在当日最后;未在当日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办理顺序将排在所有家庭的最后补办,补办时间在大连市住房保障网另行通知;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当日不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含补办手续)结束后,未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其次,公租房租赁合同生效时间统一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先后顺序不影响合同生效时间;搬家时间以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为准。市民可以登录大连住房保障网(http://zfbz.dl.gov.cn/index.vm)查询相关信息。
  入围家庭享受实物配租的时间为一年
  根据《大连市困难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对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户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有房户,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30%予以补贴;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50%予以补贴。
  此次入围家庭享受实物配租时间为一年,在享受实物配租期间,保障政策如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王建告诉记者,《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每年需要对入围家庭进行重新审核。对拒不按新政策执行的家庭,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解除租赁关系起,1年内不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40平方米房源
  需缴纳的费用
  800元(月租)×6+2400(保证金)+40×28元(取暖费)+100(预交电费)=8420元。
  入住公租房
  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领取序号卡排队等候办理(上午办理家庭8:00,下午办理家庭13:00在服务大厅门前按顺序排队)
  按排号顺序领取配租通知单
  签订租赁合同,领取《缴存公租房相关资金受理单》
  银行缴费,领取智能卡
  签订物业合同,激活智能卡
  看房,签订入住登记及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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