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外地少年小刘在一家工地干活,去年年末某日上午,小刘到工地附近一家小店买烟,天冷人少,小刘对女店主于女士突然起意,他用胳膊夹住于女士的脖子,强行扒掉于女士的衣裤就要强施“不轨”。 于女士机灵,她假称自己怀孕了,然后义正词严地警告小刘,你小小年纪可不能干这事,这可是犯法。小刘心理上受到震动,还真住手了。不过,小刘觉得既然自己没干成“坏事”,也就没当回事,返回工地该干啥干啥去了。 于女士把这事告诉了丈夫,夫妻俩一琢磨,这个坏小子肯定是附近工地的农民工,夫妻俩在工地还真找到他了,把他扭送到派出所,小刘对这事都认。于女士事后在医院进行了治疗。 小刘的家长一看,他咋干出这事来了,向于女士赔了5000元。法庭上律师极力想为刘某争取缓刑,说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依法应轻判;被告人犯罪中止,危害性较轻,且赔偿了,悔罪态度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法庭却认为虽然刘某是犯罪中止,且是未成年人,并且进行了赔偿,但减轻、从轻处罚并不能判处缓刑,还是要判实刑。 结果 今年9月9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刑11个月。 编辑点评 恶,往往和欲望如影随形,而罪恶就在一念之间,即便中止,毕竟也曾发生过一段令受害者心悸的一幕,他需要为此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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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夜再迎锦绣天。元宵佳节,在棋盘山盛京灯会,在北市场皇寺庙会
12月22日,重庆南岸区峡口110千伏变电站内,技术人员展示两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