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做广告得来的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小区业主的公益支出 “想在小区里拉横幅打广告,得交广告费、包年费……”部分物业对于广告挺进小区“门”把得很紧,不是不让进,是得交了钱才能进。可是这笔钱最后流向何处?昨日铁西某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就因此发生了争执,业主们对这笔“糊涂账”十分不满。市房产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做广告得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方应该予以公示,并主要用于补充小区业主的公益支出。 广告位“进场费”不少赚 刚领到新房钥匙,那边装修设计、地热铺设的电话就频频轰炸业主手机了。到底咋回事?昨日,我市一位多年从事装修行业的王先生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凡是遭遇这些烦恼的人,很可能个人信息已经被物业公司卖了。“一般来说,就我们了解的情况,物业公司出售业主信息多是以单元为单位来计算,每个单元100-500元不等。” 业内人士透露,商家除了要买业主信息外,还要对小区内的广告位进行承包,这个价格要看小区的大小、业主的多少以及房子的地段、业主的消费能力等综合估价。一般来说,铁西小区的广告位在2000-3000元左右,而铁东的高档小区则需要6000元,甚至更多。 此外,物业小区周末活动近来颇火爆,比如车展、保险、亲子活动等,物业公司对此一般也要收取“进场费”。目前大多数小区一般是按占地面积以及时间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是每天几百元左右。 不仅如此,一些送奶公司、送水站、收废品等都要交纳一定的“进场费”。规模较小的小区每年几百元就行了;但如果面积大且住户多的小区,每年至少要几千元;如果要买断进场权,则需要收取更高的费用。 “私房钱”应当交出来 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另外,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做广告得来的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并主要用于补充小区业主的公益支出。但同时考虑物业服务企业在获取上述收益时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适当享有一定收益比例。即除去物业公司为设置、维护广告投入的必要成本和相应的劳务费用外,其他部分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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