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盒鱼罐头,打开已发霉,找超市协商,人家不管,最终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事情才得以解决。 日前,消费者杨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盒9.9元的鱼罐头,准备食用时,发现食品已经发霉。杨先生认为此行为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并给予一定经济赔偿。他与超市协商无果,便拨打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电话。高新园区分局龙塘工商所接到市局转办件后,立即指派两名执法人员到该超市调查情况。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向超市负责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最终,超市同意赔偿杨先生100元现金,并向其致歉,双方达成和解。 提醒 很多市民喜欢到超市购买食用方便、快捷的罐装熟食作为食物和菜肴。但因为熟食在加工、销售过程中卫生标准很难控制,稍有不慎极易出现卫生、质量等方面问题。消费者应到正规超市购买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同时注意查看标签是否齐全;购买时应索要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权。同时,众商家也应加强验货和自查,避免出现商品过期或保质期内变质等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应主动寻求与消费者沟通,不应避重就轻,更不应无理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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