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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行抢嫌钱少要劫色两次行抢强奸未遂被重判

2013-9-23 11:44|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96|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去年12月15日晚8点左右,天寒地冻,黑龙江农村小伙儿王某想抢笔钱回家过年。
  他看到一个女青年独自行走,跟上了。走到沙区一条小街上看到四周无人,上前亮出刀子逼住女青年,这女青年也没带几个钱,王某抢到区区40元。
  冒着那么大风险才抢了这么点钱,他心有不甘,突然竟想强奸女青年,不管咋说这也是在大街上,这小子也顾不上了,强扒女青年衣裤,女青年奋力反抗,挨了打,手也被刀子划伤。
  北风呼呼吹,王某见对方反抗也突然没了兴趣,还是劫财要紧。行,这坏事不干了,用刀逼着女青年到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用银行卡取出2000元,这才逃跑。警方接到报案侦破这案子。
  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一般情节的行抢三次以上,就是多次抢劫,量刑起点是10年。王某当晚先抢了40元,这是抢了一次;随后强奸未遂,又劫持女青年用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取出2000元,这就是两次抢劫。再加强奸罪,虽然未遂,但这小子罪已经够大了。
  结果
  今年9月上旬,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王某犯抢劫罪判刑6年8个月;犯强奸罪,判刑3年4个月;两罪并罚执行刑期9年,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点评
  从一个劫犯的一夜疯狂中不难看出,一个人的欲望就像无底洞,如果任其发展不加克制,是永远都没有尽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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