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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孕妇轿车内刺死61岁男子 2人大学招生时成情人

2013-8-29 10:32|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118|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2011年6月4日晚9时许,在汉宜高速公路汉川路段,时年27岁的孕妇吴某,将61岁的驾驶员李某刺死在轿车内。吴某随后拨打110、120,在车内等候公安民警赶来(本报当时曾简要报道)。由于怀孕在身,吴某被执行监视居住。两个月后吴某生下女儿。去年11月2日,吴某哺乳期满,再向警方投案。
  年轻孕妇为何杀人?为何与61岁男人同行?记者查阅了相关案卷,并采访了办案民警、吴某的丈夫以及辩护律师,了解到此案的由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8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
  轿车内孕妇杀人后自首
  昨日,省高警总队仙桃大队民警向记者回忆案发那天的情形,仍然记忆犹新。“那是个让人十分震撼的场面。”民警说,报警的是吴某本人,她手里挥着一把小刀,大声哭喊,看上去歇斯底里,精神崩溃。
  接到吴某打电话报警是在2011年6月4日晚9时许,省高警总队仙桃大队民警携驻队救护车搜索至汉宜高速汉川路段临近仙桃市界牌处,发现一辆悬挂北京牌照的本田雅阁轿车停在路边。民警看到,驾车的老年男子喉部被割伤血流不止,挥刀哭喊的女子明显有孕在身。
  情绪失控的孕妇挥刀不让民警靠近。“你要为肚子里的小生命着想……”民警喊话奏效,孕妇掩面哭泣,另一民警从其背后夺下小刀。随行的救护医生确认,喉部被割的男子已经身亡。
  高速巡警方初步调查得知,死者李某时年61岁,山东人。孕妇吴某不满28岁,是武汉市黄陂区人。两人曾是情人关系。由于停车地点位于汉川市境内,当晚,此案移交汉川警方。
  昨日,汉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有关民警介绍,“此案最特殊的是,当时吴某怀了7个多月的身孕。”民警介绍,案发第二天,汉川警方依法决定对吴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年12月4日对其取保候审。去年11月2日吴某哺乳期满,向汉川警方投案自首,当日被执行逮捕。办案民警的印象中,吴某性格较为倔强。她面对李某纠缠时,不愿对任何人讲,老公也蒙在鼓里。
  她想摆脱过去的阴影
  据吴某多次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以及在看守所向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宏敏自述的案情,吴某在认识李某之初,李某对她“在逆境中自学”大加赞赏,说在适合时机帮她实现大学梦,吴某以为遇到“贵人”了。两人相识那年,吴某才20岁。
  2003年7月,吴某通过成人高考,考取武汉某大学电子政务专业,同时成为李某的“秘书”。大学四年中,李某只要一来武汉,就要她陪伴。她开始担心和一个有家室且大她33岁男子的纠葛,会被室友和老师发现,她只想快点毕业,摆脱这种生活,毕业后,她想摆脱过去的阴影,没想最终却以惨烈的方式结束。
  孝感检方查明:2003年,时年53岁的山东省潍坊市居民李某与他人合作办学,负责武汉一所大学某学院在山东省的招生等工作,时常出差到武汉某大学。出差期间李某认识了在该大学一招待所打工的吴某,两人逐渐熟识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李某安排被告人吴某担任自己的“秘书”,并资助其完成了该大学自学考试学习。2008年7月,吴某大学毕业与他人结婚后,便决意与李某断绝往来,因李某不愿放弃,两人为此事一直纠缠不休。
  2011年6月3日,李某来到武汉市,打电话吴某又要求与其见面。次日中午,吴某从黄陂区老家赶到武汉市洪山广场附近与李某见面。午饭后,李某驾车将吴某带至一树林内,要求吴某堕胎并与其继续保持两性关系,遭吴某反对,李某遂将吴某留置在车内。二人僵持至当晚8时许,李某突然驾车带着吴某从汉蔡高速转入汉宜高速向仙桃市方向行驶。途中,吴某多次要求下车均遭拒绝。当晚9时许,当车行至汉宜高速汉川路段临近仙桃市界牌处时,吴某见反复要求李某停车无效后,随手拿起车内的一把折叠刀朝李某颈、胸等部位猛刺数十刀,致李某当场死亡。
  孝感检方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吴某在处理因感情纠葛引发的纠纷中,持刀故意杀死他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周五开庭
  昨日,记者见到了吴某的丈夫林林(化名)。32岁的林林介绍,2008年初,经亲戚介绍,他和吴某恋爱,同月8月8日结婚。结婚两三个月后,吴某说要到北京去考研。当晚,他不放心,赶到北京,妻子含泪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我不是个好女人……”他没太在意。
  2008年12月,吴某回汉。2009年春节,吴某一反常态强烈提出离婚。林林追问原因,吴某称是因为他家里穷,但他不相信妻子嫌贫爱富。冷战拖至同年4月,因闹得家里不开心,林林和吴某协议离婚。同年8月,两人又在一起生活,3个月后复婚。
  林林说,出事那天才知道妻子的隐情,之后妻子办了法律手续回家待产,常常在睡梦中惊醒,出冷汗,总是一个人哭。2011年8月女儿出生后,妻子忙于带孩子,情绪好了些。随着哺乳期届满,收监日子临近,她又偷偷地哭,“让我不要再等她了”,但她始终是女儿的母亲。
  林林称,再次投案的前一天,妻子哭了一晚上。当天清晨,女儿还在睡梦中,她在他和律师的陪同下,于2012年11月2日向汉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再次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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