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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强奸多起获死缓 受害人中包括一名老太

2013-8-27 10:17|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73|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辽宁东港的姜某专门选择女性作为抢劫目标,抢劫后强奸,即使是老太太也不放过,作案时还砍死一名女子。姜某被抓获后供认了多起抢劫、强奸案,由于姜某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犯罪案件,被法庭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日前,姜某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姜某今年35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2年,2008年12月末刑满释放,在一家工厂上班,可他不知悔改,在金州一带变本加厉地作案。2009年7月中旬某日晚上,天下大雨,姜某躲在北大河岸边树林中,待一对母女经过时,姜某突然出现,他用刀逼住母女,抢走“女儿”包中现金10余元和一部旧手机,随后将母亲推进树林中强奸。
  7月17日凌晨2时30分,姜某带着菜刀在北大河桥头,用菜刀逼住一个骑三轮车到市场进海货的老太太,抢走她现金580元,还把老太太拖到树林里强奸了。
  8月8日夜11时,姜某带着菜刀在北大河道边树林中,抢了一个下班的老太太6元钱,在把她往绿化带里推时,老太太大声喊救命,姜某怕引来人用菜刀猛砍老太太头部、面部、右手及双足,姜某逃离了现场。老太太儿子给母亲打手机无人接,他先到母亲干活的市场找她没下落,随后沿途寻找,边找边打电话,结果听见河边树林中有手机响,寻声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母亲,但老太太因要害中刀死亡。
  警方侦破了姜某作下的系列抢劫、强奸案。姜某到案后交代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多起案件,经过被害人及相关证人辨认,认定为姜某作案。在法庭上,姜某否认自己犯下抢劫并杀死过喊救命的老太太等案件,但法庭根据证据情况确认是姜某所为。
  因为姜某到案后如实供认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抢劫案件,主动供认了强奸犯罪案,具有自首情节。日前,市中院一审判决,姜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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