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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方已行拘数名网上造谣者

2013-8-22 13:07|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174|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近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我省警方在此前已经处理过数名网络造谣者。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此前也曾发布辟谣微博,多次提醒市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切不可编造、散布谣言。”
  案例1:造谣“沈阳有人
  感染H7N9”被拘
  今年4月8日,网民“装饰谭先生”在微博上称:“亲们,千万不要吃鸭货或者肉类,辽阳有21个人吃了感染H7N9,为了朋友,要转发啊,现在全城戒备,高速封道,太可怕了,尤其辽阳市内,具体请看中午新闻联播。”
  另一网民“王小某某儿”在新浪微博中发布信息称:“朋友们,千万不要吃鸭货,沈阳有一人吃鸭货感染H7N9。为了朋友要转发。”
  今年4月9日,沈阳市公安局依法对两名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网民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2:“沙岭儿童被拐”
  系谣传俩人被拘
  去年8月2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沈阳于洪区沙岭镇居民祁某某和法库县和平乡村民宋某某因编造于洪区沙岭地区发生多起儿童被拐、器官被盗的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3:称“十二运”运动员身亡
  大连男子造谣被拘
  今年7月,大连人韩某以微博“韩奇”的身份发布虚假信息,称“十二运帆船比赛在瓦房店西阳乡北海村举行,7月1日预赛时一名十三岁的运动员不幸落水身亡,有关部门封锁消息。”韩某被警方以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案例4:微博造谣“商场丢孩子”
  盘锦女孩被拘
  22岁的盘锦女孩今年7月初发微博称“沈阳,营口,大连,鲅鱼圈,盖州,各大商场出现丢孩子事件”,随后微博内容被转,导致很多家长恐慌。事实上,这则消息纯属谣言,刘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
  警方介绍,他们办案中发现,有些90后的孩子,不考虑后果在网上散布一些谣言和不实言论,只是因为无聊或者为排解寂寞。而这些谣言帖子往往给社会带来恐慌。
  警方提醒市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切不可编造、散布谣言。”如果无法证实网络传言真实性,盲目转发不如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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