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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水用户“差价”可明年缴纳

2013-8-21 15:06|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89|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鞍钢热电联产(发电线)余热水供暖收费标准今年进行了调整,热用户的采暖费由22元/平方米调整到28元/平方米。可是不少用户在调整标准下发之前就交了本年度的采暖费,那两者的差价咋办呢?昨日,记者从市供暖办了解到,相关用户今年的采暖费差额可顺延到与下一年度的采暖费一并交取,不收滞纳金。据了解,鞍钢热电联产(发电线)余热水用户共计8666户。

  市供暖办的相关人士提醒热用户,每年采暖费的缴费期限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1%。的标准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原欠费额的50%。例如,如果一户居民一年的采暖费是1000元,如果晚缴一天,就多收1元钱,按全年365天计算,如果晚缴3年,则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为1095元,但供暖企业在收缴欠费及滞纳金时,只能收取欠费本金1000元、滞纳金500元,合计1500元。目前距离采暖费缴费的结束时间还有一段时间,市民可安排好时间进行缴纳,本月还能享受2%的优惠,下月可享受1%的优惠。按照以往惯例,最好不要都赶在10月份扎堆进行缴费,以免排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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