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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两年钱 预交两年钱

2013-8-13 20:51|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200|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合同上明明写着交了两年网站服务费用,刚用了一年,网站竟然消失了。近日,胜利南路附近一家牙科诊所的负责人姜女士向本报反映,两年前,自己的诊所与一家知名网站的代理商签订了两年网站建设维护合同,可刚过一年,该知名网站的代理商换了,自家的网站服务也停了。
  去年7月,姜女士的牙科诊所刚开业,来了一大批网站建设推销业务员,姜女士特意选择了一家全国知名的网站,花费4300元建起自家诊所的网站。“合同上明确写着4300元是两年的维护费。”姜女士说,可到了今年7月,姜女士突然接到了该网站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她牙科诊所网站服务已经到期,如果想继续,请续费。“为啥交了两年钱,刚过一年就到期了?”姜女士非常纳闷,找到了网站在鞍山的代理商。
  代理商表示,公司后台显示,姜女士只交了一年的服务费。而且与姜女士签订合同的代理商早被网站解除了代理资格,现在他们是新代理商,并不了解情况。“4300元包两年,这个价格不合理。”新代理商表示,老代理商给姜女士的价格比去年最优惠的价格还少了1000多元,他怀疑原代理商只向总公司交了一年的钱,其余的钱可能挪用了。“现在前代理商已经找不到了,我该找谁要钱?”姜女士自家的网站服务已经终止,但预交的一年服务费却不知该找谁退。
  昨日,有律师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某知名网站既然承认与姜女士签订合同原代理商是其正规的鞍山代理商,同时有关服务也是由该知名网站提供的,说明姜女士同该知名网站公司建立了服务合同。姜女士按照合同向网站的鞍山代理商交纳了服务费用后,视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该网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至于代理商收取了姜女士两年的服务费用后,只向网站交纳了一年的费用,属于网站与其代理商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与姜女士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该网站单方中断服务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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