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因为一些琐事,比邻而居的两家发生了争执,李老太的儿子因将张大爷的儿子打伤被拘留。 一年后,两家矛盾再起,怕儿子再次吃亏,78岁的张大爷主动出击,一顿棍棒下去,86岁的李老太应声倒地。 “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警情,打人者的年龄如此之大。”近日,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卧龙派出所民警介绍了案情。 家住在明山区卧龙村的张大爷和李老太都是村子里的老户,两家相处得一直不错。“去年因为一点琐事,两家人发生了争执,后来演变成了斗殴。”民警介绍,最终,张大爷的儿子受了伤,李老太的儿子董某为此付出了被行政拘留的代价。 这一事件似乎成为了导火索,两家的关系急转直下。8月7日下午,董某回家途经张家的门口,正在低头刷车的张大爷的儿子一盆水泼到了对方的身上。 “你瞎呀!没看到人哪!”溅了一身污水的董某气不打一处来,对方也是毫不示弱,两个年近六旬的人争吵在一处,张大爷的儿子推搡对方几下,董某却因为曾吃过拘留的苦头强忍着怒火不敢发作。 看到儿子吃了亏,86岁的李老太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打算从中调停这场争吵。78岁的张大爷以为自己的儿子又挨欺负了,拎着棍子冲了出来。董先生见状躲开了。 张大爷径直冲向了李老太,一顿棍棒下去,李老太应声倒地。大家费了好大力气才控制住了张大爷,李家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将受伤的李老太送到了医院。 经过医生检查,李老太除了一些皮外伤和软组织损伤外,身体并无大碍。 民警介绍:“农村的老太太年轻时经常下地劳作,多亏了这一点,老太太底子好,才没被打坏。” 李老太的伤势鉴定为轻微伤,虽然不够刑事立案的标准,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应当被治安拘留数日。 不过到了具体的执行层面,民警遇到了难题,“都一大把年纪了,即便是我们下达了拘留通知书,拘留所也没有办法羁押,接着我们还得下达一个保外就医的通知书,就是说转了一圈嫌疑人还是在家里。” 目前,卧龙派出所民警与当地的村干部正在努力协调此事,被打的李老太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希望对方能够赔礼道歉,补偿住院产生的费用,可张大爷明了现有的法律拿他没什么办法,既不赔礼道歉,也不肯出医药费。 ■律师说法 高龄普通犯罪通常免予处罚 面对年龄较大的人群违法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置呢?难道真的拿这类人群束手无策吗?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 王律师表示,法律只对未成年人有所规定,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处罚年龄的上限,所以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张大爷是应当受到处罚的。 王律师表示:“不过,考虑到当事人的年纪,一般情况下,在法律的执行层面,此类人群犯罪相对轻微通常都免于处罚,或是治安拘留与保外就医的通知书同时送达。” 王律师表示,关于民事的责任却不会因为年纪而取消,如果李大娘就住院的治疗费等费用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李大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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