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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建议:不要轻易购买“私房粽”

2017-5-30 21:47|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77|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妹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端午前后,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众多所谓“私房粽”的身影。有人打出“订制牌”,售卖自家制作的粽子,但是,大部分粽子没有食品流通许可或是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业内人士建议,不要轻易购买。
  这两年在端午前后,网络社交平台中开始有人售卖自家制作的“私房粽”,有些打出“订制”牌,有的宣传称“有妈妈的味道”。但粽子作为一种食物,和在网络上很多自制食品一样,大多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来约束自制食品安全状况。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表示,按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像第三方售卖平台已经纳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网络自制食品还是存在一个监管盲区的,因为,这些自制食品通常在封闭的一个社交网络进行售卖,监管需要一个明确的划分。
  在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
  但是,以往有网络社交平台购买了自制食品的购买者反映,到手的食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生产厂家等信息。朱毅表示,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也较为困难。大部分没有从事食品行业所需要的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不具备消毒、检疫等这些卫生检测手段。在运输、储藏过程中都有可能导致自制食品被污染。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卖家可能以是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
  而对于类似通过社交网络购买自制食品的情况,工商部门投诉咨询热线人员表示,不在其监管范围。“工商部门监管的是比如您在某个商家买的东西,但如果是通过个人购买,是个人和个人间私下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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