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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 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可办贴息

2017-5-19 16:48|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136|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妹

  目前贴息贷款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之后,今年5月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阶段性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去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开展了贴息贷款业务,今年3月,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也可办理此项业务。目前,贴息贷款业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5月起,异地贷款的职工也可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贴息贷款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利息差额部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事实上,贴息贷款业务可以有效缓解职工排队等候放款的问题,缩短贷款职工办理业务的时间。
  在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方面,贴息贷款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有异地贷款需求的职工,5月起可通过贴息贷款的方式办理。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现已在省内实现全覆盖,这就意味着,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辽宁省各市间异地购买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城市贷款政策不同,异地贷款需执行发放贷款管理中心公积金的现行贷款政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办理网点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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