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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担货运车不带运单罚三千到五千

2013-8-2 09:55|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83| 评论: 0|原作者: 微沈阳采儿

  昨天是我市正式启动道路货物运单管理首日。按照规定,从事零担货运车辆需随车携带道路货物运单,未携带运单的,将依法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司机还不知道已经实行新规,仍使用自制的货运单据。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队副大队长田衍宝表示,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货运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在今后的执法检查中,对于那些已经提出多次警告,但仍不按要求提供及携带运单的配货站和车主,将依法处以罚款。

  今年,我市开发了“大连市道路货物运单管理信息系统”,有运单使用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只需免费开通“电子运单打印终端”,即可在办公室实现运单的即时打印。此外,该系统还为广大运输业户提供资质认证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和诚信公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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