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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农民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

2017-2-9 22:19| 发布者: 新闻妹| 查看: 57|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妹

  尚未售出的房屋可调整户型和车位配比、滞销地区引入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棚改后将实行货币化安置、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范围、新区发展产业增加就业……
  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以十大举措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确保完成2017年销售面积增长10%左右的工作目标。
  严控库存增量,对去库存周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城市,从土地供应、新开工、施工、预售四个环节加大管控力度。
  调整库存存量,对于拿地未开工项目、已开工未售出项目、已竣工未售出项目,可以适当调整规划用途、商业配套比例、户型结构、车位配比等规划设计条件;完善配套建设,对由于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不全导致的库存,要加大投入,尽快完成配套,对由于公共服务滞后导致的库存,要引入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增强购房的吸引力。
  同时,加大棚改力度,支持各地提前完成明后年的棚改计划,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用好住房公积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较大、个贷率较低地区的沉淀资金,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调整到主要用于贷款购房。
  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支持农民工贷款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采取引导企业让利销售、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等办法,发挥好“农民安家贷”的支持作用,释放农民工等群体购房需求,同时保障好其农村原有权益,消除其后顾之忧,对新城、新区和县城要发展产业,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公共服务,增强吸引力。
  此外,做好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商品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建设,实现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到县(市),建立房地产交易数据日报制度;加强督察督办,对商品房销售形势严峻的城市开展督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去年我省房地产去库存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易面积同比增长10%以上,平均去化周期24.8个月,比上一年缩短5.4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数据同比实现正增长,交易备案数据同比增长10%~12%;较好地完成了去库存任务,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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